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12-11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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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52号)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我校本科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的登记与奖励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311日至1231日期间获得办法所规定的各类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其中,当年6月毕业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仅对其在当年630日前获得的办法所规定的各类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发放奖励。

2023级荣誉生在健行学院上报,2020级、2021级、2022级荣誉生请关注专业学院通知由学籍所在学院上报校团委,如有特殊情况可与王老师联系wangli277@zjut.edu.cn。

二、奖励范围

包括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等,具体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52号)(附件1),其中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只列“挑战杯”系列竞赛(专项赛先上报,具体奖励标准待后续确定)。挑战杯系列竞赛奖励统计以项目负责人为准划归项目所属学院,由所属学院统计、上报该项目成员(最多5名本科生)发放奖励。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交《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登记表》(附件2)(书面稿+电子稿)、《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获奖证书扫描件(电子稿)、论文样刊及录用证明扫描件(电子稿,其中索引收录为索引截图证明)、专著扫描件(电子稿)、专利授权书及申报书扫描件(电子稿,其中申报书仅需发明人信息页)等相关证明材料至121816:00前上报学科部邮箱(jxxkb321@163.com),书面稿交至尚12#211办公室王老师处

2、学院审查并汇总《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汇总表》(附件3)(书面稿+电子稿),会同《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登记表》(附件2)(书面稿+电子稿)、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122216:00前上报校团委。

3、学校审查学院上报材料。a

4、学校公示审查结果。

四、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填写汇总表时,奖励申请人必须是符合要求的“挑战杯”系列竞赛获奖本科学生,或论文、专利、著作本科学生第一作者。奖励打卡人与奖励申请人原则上一致,如出现已经离校等特殊情况,奖励打卡人的相关信息可以改为其他在校本科学生。奖励打卡人银行卡号必须提供在计财处备案登记的银行卡。

2、申请学生填写汇总表时,涉及论文的必须填写检索收录情况。检索选项包括“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即CPCI,包括CPCI-S科技会议录索引和CPCI-SSH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CSCD(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北大核心期刊。检索收录情况可以进入“学校图书馆-数字资源-参考数据库”(http://www.lib.zjut.edu.cn/info.jsp?kind=14)进行查询。

3、电子材料提交邮箱:jxxkb321@163.com;纸质材料上交地点:朝晖校区12#211办公室、屏峰校区致远楼204办公室。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团委(0571-85290671)或校团委(0571-85290729

4、学院提交材料截止时间(1222日)与成果计算截止时间(12月31日)存在时间差,如在时间差内产生成果,请于20241月3日前补交至学院王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5]2号).doc.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登记表.doc.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汇总表.xls.xls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健行学院委员会

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