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4-17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了推动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学校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均可参加课外科技基金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项目范围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能够独立完成的或以学生为主完成的科研与技术革新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具体可参选的内容有:

1.科技发明;

2.对原有机器、物品、设备、装置或器具形状、构造等提出的新方案和新设计,且该方案和设计在运用中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项目;

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小革新的研究和制作;

4.其它自然科学类、软科学类和社会科学类项目。

5.鼓励学生结合“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项目申报。

三、项目立项实施方法

1.学院鼓励高年级荣誉生以第一负责人身份参加专业学院的项目申报,其中2020级2021级学生应做到全员参与,可以是负责人也可以是参赛队员。鼓励2022荣誉生以队员身份参与高年级项目申报,如以第一负责人在健行学院申报,须在健行学院完成结题工作。禁止同一个项目报送多个学院。

2.2022级学生如以第一负责人在健行申报项目项目申报需在创新创业教育系统(系统操作方法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1BN8ygTOA7wD2VsAYjs0w)内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4月22日24:00报送健行学院。高年级荣誉生项目申报需在专业学院规定时间内报送专业学院。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成员中学历最高人员,项目所有成员合计不超过6人;项目按成员中学历最高成员的学历划分至本科生组、硕士研究生组、博士研究生组;本科生组仅限本科生申报,硕士研究生组允许硕士生申报或本科生与硕士生合作申报,博士研究生组仅限博士生申报;项目成员全部为留学生的划分至留学生组进行专项评审。

3.学校根据各学院项目申报数、人数、校“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成绩等要素,测算各学院校级立项数(包括校级资助项目数)、校级资助项目数及资助总金额。其中,上一年度有不结题项目,相应减少相关所属学院本年度校级立项数(包括校级资助项目数)。

4.各学院组织专家,按学历组别分别对申报项目的意义、研究条件及可行性等进行评审,并根据学校测算数据,确定各学历组别院级立项项目、校级立项项目(包括校级资助项目)、校级资助项目,以及校级资助项目中各项目资助金额。

5.学院校级立项项目54日前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系统完成填报、审核等工作。

6.学校审核各学院上报校级立项项目及资助项目,并予以公示、发文。

四、项目结题实施方案

1.高年级荣誉生在专业学院进行立项,结题工作根据专业学院具体通知开展。项目结题需完成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系统填报,具体需要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并随附报告、论文、设计方案、代码、实物、图片等成果,报送所在学院。如有已经录用的论文、发表的软著、授权(或受理)的专利、落地应用的证明等,请附录在后。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并预计10月10日前将所有申报结题项目的《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及相关结题材料上报学校。

3.学校审核各学院上报的结题材料,并予以公示、发文。

、其他事宜

联系方式:团委王老师,0571-852906710571-88320651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申报清单.xls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项目清单.xls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结题项目清单.xls

附件6: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立项指南.pdf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健行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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